国家层面:2013、2014、2015,中办先后印发了9号文件、30号文件和35号文件来通报部署意识形态的工作;2015年,中央印发了《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党在历史上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,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出制度规定。
公司层面:2018年,中国中铁党委50号文件,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提出具体要求;2018年,中铁九局党委51号、112、113号对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具体内容进一步进行了细化。
那么“还要做什么”?
分三步:
第一步:明白“根本任务”:必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;必须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。
第二步:清楚“主要责任”:这是一项不得不做的工作,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,不抓是失职,抓不好是渎职;这是一项“全党动手”的工作,如果你是领导者,你要自觉抓好本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;如果你是普通一员,你要自觉把自身工作同意识形态工作结合起来。
第三步:践行从我做起。大到“不信马列信鬼神”“妄议政治和领导人物”,小到“微信朋友圈转发不实消息,发布消极言论”都是不重视意识形态而出现的错误,应该防微杜渐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应该时刻管控自己的言行,做好正面宣传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,传播主流文化,心存感恩,常怀正能量,重视意识形态,从小事做起,从我做起!